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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肚子里有属于布莱恩的一个细胞,来自他的小火苗,是他送给她的礼物,也像一个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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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的时间里,你总要自己走过。谁都不知道你真正的伤口,你在泥泞的岁月里艰难跋涉。所有的观众只是站在终点线看你浸满血液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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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婚姻与恋爱是否相同,但在进入彼此生活的关系中,一个人的自我会受到考验,所以那是一个人了解自己的最佳时刻。狡猾、自大、奉献、充实、宽容,所有这些特质都将会暴露出来。朋友之间不会建立起这种同归于尽的关系,所以闺蜜固然好,但那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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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不确定性,就是被迫承认自己的软弱和无能,但也意味着你相信你自己。这是一个弱点,但这个弱点中透出一股力量:坚信活在自己的思想中,而不是别人的思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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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无论别人怎么看,我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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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一旦提出问题,便决不放弃,一辈子都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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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埋怨你,我爱你,爱的就是这个你:感情炽烈,生性健忘,一见倾心,爱不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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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我一直对一件事感到很奇怪,那就是我们居然没有说再见。即使我们能再见面,我也不知道那将是何年何月。我不在乎西格是不是想跟我说些什么,因为我确信在那一刹那,我们俩都忍着没有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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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慢慢站起来,把她搂到怀里。她好想把此刻的安全感装入瓶中,日后当她的心因孤寂恐惧而干涸时,就能啜饮一口。 ——这比喻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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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亲生父母,除非你去犯罪,否则你干什么他们不支持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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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华,没钱买不起好剑又何妨,希望你小子能一直提着把破木剑去名动天下。到时候按照兄弟约定,你请我吃牛肉,我给你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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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总会有这种人,嬉皮笑脸地随手摘取你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够到的神仙果,然后表现出并不是很稀罕的态度,其实,是有点儿可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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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想要和喜欢混为一谈是很自然的。我们会喜欢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似乎显而易见。如果我们是理性的生物,这句话确实应该成立。虽然我们认为我们是理性的生物,但一切证据都表明,我们不是。我们经常想要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欲望也可能会引导我们追求那些可能破坏我们生活的事物,如毒品、赌博和其他失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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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只有发表与众不同的惊人之言,一般人才会认为他渊博。推论跟文学一样,立即受到普遍赞赏的就是惊人之笔。可是在推论和文学中,这种惊人之笔最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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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笑容足以照亮秋季最阴郁最悲伤的日子:就就是那种阴雨绵绵,你泡水湿透的鞋子在碎石子路上啪啪作响,街灯不眠不休照在通往上学之路的那种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