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剑桥大学梅特兰教授向学生讲授英格兰宪政史的课堂讲义的译著。原著作者将英格兰公法发展阶段划分为五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立法的总体特征、王权、议会、中央及地方政府、司法等方面的宪政运作状况予以了总结介绍,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清晰完美地梳理了英格兰法律发展和宪政运作脉络。本书虽非梅特兰精雕细琢之成熟作品,但并非简单的历史资料的堆砌,而是着眼于对法律运行过程的审视和探讨,背景资料翔实,分析细致入微并涵盖了大量的原创性观点,为我们学习和研究英格兰宪政史提供了很好的引领。其独特的阶段划分方法也为我们研究英国宪政史提供了不同寻常的观测点,对既有历史著述做出了重要补充。本书系统全面,条理清晰,翻译流畅,完全符合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是广大比较法研究者、法学研究者以及法学爱好者、英国宪政史、法律发展史研究者以及英国政治爱好者不可多得的一本出色的著作。
......(更多)
梅特兰(Maitland,Frederic Willian,1850~1906) ,英国著名法学家、历史学家。1876年取得律师资格,成为衡平法律师。1888年成为剑桥大学英国法教授。著作范围很广,风格刚健有力。主要著作主要有《格劳塞斯特刑事诉讼》(Gloucester Pleas ,1884)、《高等法院法官与警察》(Justice and Police ,1885)、《末日裁判书及其他》(Domesday Book and Beyond ,1897)、《区与自治城市》(Township and Borough ,1898),并与弗德雷克•波洛克爵士(Sir Frederic Pollock)合著了权威性著作《爱德华一世以前的英国法律历史》(History of English Law before the time of Edward I,1895,修订版1898)。本书为梅特兰1887~1888年在剑桥大学的讲义,由H.A.L. 菲舍尔整理后于1908年首次出版。
......(更多)
第一阶段 爱德华一世驾崩时的英格兰公法
A.英格兰法的总体特征和对立法的评价
B.地产权制度
C.王国的行政区划与地方政府
D.中央政府
E.司法
F.回顾封建主义
第二阶段 亨利七世驾崩时的公法
A.议会
B.国王及其咨议会
C.司法
D.英格兰法的总体特征
第三阶段 詹姆士一世驾崩时的公法概述
A.议会
B.国王与议会的关系
C.军队的历史
D.地方政府
E.法律(尤其是刑法)的总体特征
F.宗教改革的法律史
第四阶段 威廉三世驾崩时的公法概述
A.王权的组成
B.议会的组成
C.议会召开的频率和任期
D.主权问题
E.立法
F.征税及对财政的控制
G.司法
H.议会的特权
第五阶段 当今公法概述(1887-1888)
前言
A.主权机构
B.“国王”与“政府”
C.国王权利的分类
D.财政制度
E.军事制度
F.司法
G.警察制度
H.社会事务与地方治理
J.教会
K.宪法的定义
......(更多)
直至非常晚近之时,许多人还因受雇于政府部门而被制定法确定为无选举权,尤其是税务官员和警察;但前者的限制于1868年被取消,后者的取消则在1887年。现在,除了税务官员及选举人的中介和游说者外,几乎不会有人会因其任职而没有选举资格。
但这不是为一个受压迫的国家、国民所提供的救济措施,它只属于受压迫的附庸。
英国法避免了被罗马法化的结果;因此,我们丧失了很多,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获得了很多。我们丧失的是法律方面的……而我们所获得的则是宪政、政治方面的:罗马法迟早会给各地带去专制主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