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法律》要表达和明确的是:在西方的自由至上的观点中,法律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它并不是作为规约和强制而单独存在的,它的制定前提和实施,应该被安排在一些更为重要的前提之下,这一直是西方民主理论所要反复讨论的一个课题。作为深受奥地利经济学派影响的一个自由主义学者(我们姑且这么称呼),莱奥尼在《自由与法律》中,极其广泛地讨论现代社会中的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学等领域的问题,并且避免分割去谈论它们,而是试图消除它们在学科上的传统界限,以跨学科的方式进行研究,试图得到怎样保持法律之下的个人安全和自由的平衡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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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诺·莱奥尼Bruno Leoni,1913—1967,意大利学者,全世界最著名的个人主义自由的捍卫者。曾任意大利Pavia大学的法学理论和国家理论教授,政治学学院的主席和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季刊Politico的创办人和编辑。其代表作《自由与法律》曾以英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等在美国、意大利、西班牙和阿根廷等国出版,引起了巨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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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与法律 第三版前言(阿瑟·肯普) 导论 第一章 哪种自由 第二章 “自由”与“强制” 第三章 自由与法治 第四章 自由与法律的确定性 第五章 自由与立法 第六章 自由与代议制 第七章 自由与公意 第八章 一些难点的分析 第九章 结语法律与政治 出版者前言 第一章 作为个人之诉求的法律 第二章 形成过程中的法律和经济 第三章 研究政治的经济学方法 第四章 投票还是市场附录 布鲁诺-莱奥尼(1913—1967)(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 布鲁诺-莱奥尼思想纵论(皮特·阿兰森) 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与布鲁诺·莱奥尼(雷蒙多·居百度) 译者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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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哈耶克看来,法律具有普适性(generality)、平等性(equality)、确定性(certainty),行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在采取强制性行为即干涉个体公民之人身和财产的行为时必须始终接受独立的法庭的监督(review),这后一点“实系问题的关键所在,法治究竟能否维系,端来于此一决定性因素。”
我们会觉得,从一种语言转到另一种语言,我们会失去某些东西。实际上,我们并没有丧失任何东西。问题在于,法国人、意大利人、德国人根本就没有英语单词“托拉斯”、“衡平法”所表示的那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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