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one of his finest achievements, Nobel Prize winner Saul Bellow presents a multifaceted portrait of a modern-day hero, a man struggling with the complexity of existence and longing for redemption. Introduction by Philip Roth
......(更多)
索尔·贝娄算得上美国仍孜孜不倦写作的最有天赋及想象力的作家了。在我看来,他也是将西方文化传统作为整体进行优美阐释的作家。其小说的核心——道德困境,完全为人物的性格而量身定做,因而丝毫没有牵强附会之感。他善于观察,更善于分析,他机敏灵活,更有大智慧。他是人道主义者——虽然“人道主义”这一曾非常神圣的词如今在某些地方成为笑料。
贝娄出生在魁北克省拉克兰河,具有加拿大人和犹太人的混合血统。他一生大部分时间生活在芝加哥,因此这里也成了其小说的主要背景。贝娄接受过良好的大学教育,曾在普林斯顿大学、巴德学院、明尼苏达大学执教。据我所知,他目前同芝加哥大学来往仍很密切。他不以自己是知识分子而难为情,也很自豪于自己的作品里写的是“进化”的思想,而非半“荒蛮”状态的思想。
贝娄笔下的许多人物是犹太人,但他本人不属于任何种族派别。他塑造的是纯粹的美国都市人,而其行文特点总体来看很像欧洲主流小说。也许就是这种和谐的融合打动了诺贝尔奖评委会,1976年,授予了他诺贝尔文学奖。
贝娄每本书对读者都会开卷有益。但我还是特别推荐三部。《阿奇正传》(1953)以芝加哥、墨西哥、巴黎为背景,是一部现代歹徒小说。其形式与大都市生活的自由流动感相得益彰,文风娴熟可谓独树一帜,既有流行的街头口语,亦有经典而优雅的文学语言。贝娄的两大特色——充沛的精力与敏锐的喜剧感在该小说中一览无遗,在其它小说中同样得到了自由娴熟的发挥。
贝娄的大部分人物都有与女人有麻烦,如《洪堡的礼物》(1975)的主人公查理·西翠恩(Charlie Citrine)。查理是一个作家,故事的框架即由其娓娓道来的回忆构成。书名中的“洪堡”是查理的朋友范·洪堡·弗雷谢尔(Von Humboldt Fleischer),一生郁郁寡欢,而其原型据说是优秀诗人和评论家德尔莫·施瓦茨(Delmore Schwartz),1966年在肮脏的环境中死去。
许多读者及评论家认为贝娄最细腻的作品是《赫索格》(1964):完美的赋格曲(fugal)形式,对混乱时代的深刻洞察,对深受苦痛折磨的主人公的娴熟而辛辣讽刺的描写,以及美国风情画式的背景。主人公摩西·赫索格是一位知识分子,47岁,喜欢追求女人,但决非浪荡公子。他用一周的时间乘飞机到处疯狂地旅行,试图在旅行中寻找稳定的感觉,了解自我,理解自己的国家与时代。旅行途中他还利用一部分时间给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人写信(不邮寄),甚至还写给阿德莱·斯蒂文森(Adlai Stevenson)、艾森豪威尔(Eisenhower)等已经去世的名人。他回忆悲惨的童年(“伟大而忧伤的学校”);尝试将书本中学到的大量知识与令人困惑的现实需求结合起来;他思索历史;从“存在之梦”过度到“智慧之梦”。他的视角几乎涉及到美国生活的方方面面,为美国知识分子所做的贡献好比巴比特(Babbitt,辛克莱·刘易斯所著小说中的主要人物, 中产阶级成员,对自己的职责和社会理想过于依恋而使之成为思想狭窄和自满的典型,译者注)对美国商人的贡献。与贝娄的诸多人物相同,赫索格精神错乱,不过即便认为自己很正常的读者也会发现,赫索格的喜剧色彩、哀伤情绪、英雄气质并非陌生,其实是每个人身上都潜藏的。
赫索格认为“心灵需要刺激”,这句话让人会心一笑,但决不应嘲笑。这也许就是贝娄独特之所在:高负荷的情感与思想,在作品里振荡,而在其小说中,振荡尤为激烈。在其思想深处有一种焦虑,时常掺杂着讥讽、掺杂着人道主义悠久传统对“后历史”文化的冲击。
......(更多)
......(更多)
不是逃离什么东西,而是奔向什么东西,奔向某个目的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