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欧洲法律制度的总体发展为背景,对普通法在盎格鲁-诺曼英格兰的出现提出了一种颇具挑战性的解释。作者开篇即详细地讨论了统一的中央王室法庭及其所实施的普通法的产生和发展,然后又探讨了12世纪英格兰令状制度的兴起和陪审制的成长。接下来,卡内冈教授力图解释为什么英国法与大陆法如此不同?为什么这种分野发端于12世纪?他的结论是,偶然性和年代上的错位在其中起了主要作用,并导致了如下的悖论:起源于欧洲大陆的封建法反而成了英国生活中和思维中一种最典型的表现形式。《英国普通法的诞生》首次出版于1973年,并很快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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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C.范.卡内冈是根特大学中世纪史和法律史荣誉教授,不列颠学会和美国中世纪史学会的通讯会员,并一直担任布鲁塞尔皇家科学院院长。其著作包括:《法官、立法者与教授:欧洲法律史上的篇章》、《私法历史导论》、《西方宪法的历史导论》等。
译者李红海,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制史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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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序
第一版序
第一章 从征服者威廉到格兰威尔时期的英国法院
第二章 王室令状与令状诉讼
第三章 王室法庭的陪审制
第四章 英国法与欧洲大陆
本书第一版注释
索引
译后记(法大版)
译后记(商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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