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维尔维特出生于纽约的格林威治村,当年那一带仍然是意大利移民的天下,直到晚些时候,波希米亚人才蜂拥而至。他把自己的原名给改了,因为那名字听上去又甜又腻,后来赶上打仗,他便和千千万万高中生一样投笔从戎了。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经过若干年的打拼,他的事业开始成形,如今,快四十岁的当口,他在业界树起了丰碑。人们打电话给他,不远万里地来见他,只为了那些普天之下,非尼克不可的工作。
尼克·维尔维特是一个小偷。他出手诡异。
他从不偷钱或珠宝一类玩意儿,也从不为满足私欲而动手。事实上,他每次行动都是奉命而为。偷窃的对象要么目标显著,要么风险奇高,要么就是其他小偷不屑一顾的东西。他偷过博物馆、偷过公司,甚至偷过政府。他曾经从邮局大楼顶上偷走一尊罗马神话中的墨丘利雕像,也曾从一间中世纪艺术博物馆的窗户上偷去一块有污点的玻璃,还有一次,他甚至偷走了整个棒球队,包括经理、教练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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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霍克(1930-2008)
众所周知的“短篇推理之王”,一生创作了近千篇推理小说,平均两周便写出一个故事。其作品浩如烟海,却都保持着较高水准,具有浓厚的趣味性、意外性,创意和解答更让人拍案称绝!霍克一生荣誉无数,除先后两次摘取“安东尼奖最佳短篇小说”的桂冠之外,更曾获颁“金德林加奖终身成就奖”、“夏姆斯奖终身成就奖”、“安东尼奖终身成就奖”以及“爱伦·坡奖终身大师奖”,对推理小说的影响至深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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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离开百老汇, 四十二条街。这里有乱糟糟的书店,他每次经过,书店的混乱程度就会又上一个新台阶;这里有如出一辙的电影院,每一家的遮檐上,都绘出了这个城市的肉欲与罪恶;这里有卖橘子汁的小摊贩,带着相机的游客们大汗淋漓,将小摊围得水泄不通。
霍克热爱阅读,以此丰富自己的经历。他有一条座右铭:什么都懂一点,小说会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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