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陈懋平,因为学不会写“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
十三岁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逃学去坟墓堆读闲书。
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
她没有数字观念,不肯为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
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地跟着去了。
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了,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地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一种文化现象!
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她差点要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撼动人心。
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人知道的远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她就是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
永远的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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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眼睛”,再平凡的风景,在你心里一看,全都活了起来。
人总是残忍的,对悲惨的事,喜欢看见了再疼痛,看不了就不同了。
多少年离家,这明日又天涯的一刹那间的感触和疼痛,要控制起来仍是相当的困难,好在也只有那么短短的一刹那,不然这世上大半是什么情形,真是只有天知道了。
拾荒的乐趣,除了不劳而获这实在的欢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他永远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钟里,能拾到的是什么好东西谁也不知道,他是一个没有终止,没有答案,也没有结局的迷。
投身在文章里,连悲哀的事,写到情极处,都是快乐的感觉。
世上的事,真要看它个透彻,倒也没有什么意思,能哭,总是好事情。
我个人尤其有这种毛病,无论什么菜,只要不是我自己做出来的,全都变成山珍海味。
你有我“眼睛”,再平凡的风景,在你心里一看,全都活了起来。
一个人,大凡肯虚心反省自己的过失,将来不再重蹈覆辙,成功的希望总是会有的。
没有路的人,大概鞋子也没有什么用处了。
人间到处有青山,何必刻意去计划将来的路程呢?
先看书,查地图,大概了解要去的国家是个什么情形,然后外亲身去印证一番,我发觉用这种方法去行路,比毫无概念地进入一个陌生国度乱闯的收获要多得多。
巷内一家家华丽高贵的衣饰店看花了人眼,看痛了人心。
垃圾虽然是一样的垃圾,可是因为面对他的人在经验和艺术的修养上不同,他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和回报。
不吃不睡不说话,这无比的快乐,只有痴心专情的人才能了解。
现实和理想总没有完全吻合的一天,我的理想并不是富贵浮云,我只求一间农舍,几畦菜园,这么平淡的梦想,为什么一样的辛苦难求呢?
人生最宝贵的青春竟然在教科书本中度过实在是可惜。
清风明月都应该是一个人的事情,倒是吃饭,是人多些比较有味道。
我的心灵因为啃了这些书,产生了化学作用,所谓格调这个东西,也慢慢能够分辨体会了。
除非太卑鄙得偏爱自己的人,才能无耻的写自己的事情。
无家的人实在不需要自己常常提醒,只看看那空荡荡的桌椅就知道这个公式化的房间不是一个家。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
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
一半在尘土里安详,
一半在风里飞扬;
一半洒落荫凉,
一半沐浴阳光。
非常沉默、非常骄傲。
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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