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传统的小说,自然可以用传统的方法去解读。让我们着重看一看《邦斯舅舅》中的主要人物邦斯舅舅。
邦斯舅舅是个旧时代的“遗迹”。小说一开始,便以极富象征和概括性的手法,为我们描绘了他那悲剧性的外表及这外表所兆示的悲剧性的命运。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巴黎,那是七月王朝统治时期,法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正经受着激烈的动荡。贵族阶级逐渐没落,资产阶级政客、大银行家,投机商和大批食利者占据了法国的政治和经济舞台,而邦斯舅舅在这个时代的的舞台上是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他“衣着的某些细微之处依旧忠实地保留着一八○六年的式样,让人回想起第一帝国时代。”这个“又干又瘦的”老人,“在缀着白色金属扣的暗绿色上衣外,又套着一件栗色的斯宾塞!……一个穿斯宾塞的人,要知道在这一八四四年,不啻于拿破仑尊驾一时复生,”
怪不得他一出场,巴黎街头早已麻木的无聊看客也不由得发出含义丰富的微笑,带着讥刺、嘲弄或怜悯:他“身上无意中留存了某个时代的全部笑料,看起来活脱是整整一个时代的化身”,“就像人们说帝国式样家具一样,毫不犹豫地称他为帝国时代人物。”
这位“帝国时代人物”,原本是个颇有才华的音乐家,他的曲子还获得过罗马大奖。当初,国家把他派往罗马,本想把他造就成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可他却在那儿染上了古董癖,还“染上了七大原罪中恐怕上帝惩罚最轻的一桩:贪馋”。
一方面,邦斯那颗“生机盎然的心灵永不疲惫地欣赏着人类壮丽的创造”,在收藏和欣赏人类的艺术创造中得到慰藉和升华;另一方面,他那张挑剔的嘴巴充满嗜欲,腐蚀了他的气节,那“嗜欲潜伏在人的心中,无处不在,在那儿发号施令,要冲破人的意志和荣誉的缺口……”
从表面看,似乎是邦斯犯的那桩原罪——“贪馋”把他推向悲剧的道路,由一个具有艺术追求的音乐家“沦落到一个吃白食”;养成了“吃好喝好”的恶习,“只要能够继续活个痛快,尝到所有那些时鲜的瓜果蔬菜,敞开肚子大吃(话虽俗,但却富有表现力)那些制作精细的美味佳肴,什么下贱事都能做得出来”。他不仅为满足自己的贪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丧失了独立的人格,而且还被腐蚀了灵魂,“对交际场上那些客套,那些取代了真情的虚伪表演全已习以为常,说起来恭维话来,那简直就像花几个小钱一样方便”。
然而,这仅仅是邦斯人生悲剧的一个方面,一个非本质的方面。他的悲剧的深刻原因,在于他的“穷”,在于他与他的那些富有、显赫的“亲戚”根本上的格格不入。一个在一八四四年还穿着斯宾塞的“帝国时代人物”,偏偏又生活在一群七月革命的既得利益者之中。在他身边,有法国药材界巨头博比诺,“当年闹七月革命,好处尽让博比诺得了,至少与波旁王族第二分支得到好处不相上下”;有“不惜牺牲自己的长子”,拼命向政界爬的老卡缪佐;有野心勃勃一心想当司法部长的最高法院庭长;有公证人出身,后来当上了巴黎某区区长,捞尽了好处的卡尔多。邦斯担任乐队指挥的那家戏院的经理,也同样是个典型的资产阶级暴发户。
从本质上讲,邦斯是个艺术家。只有在艺术的天地里,他才拥有青春;只有与艺术交流时,他才显得那么才气横溢。在乐队的指挥台上,他的手势是那么有力;在他的那间充满人类美的创造的收藏室里,他是那么幸福。对于艺术和美的创造,他是那么一往情深。他“热爱艺术”,“对任何手工艺品,对任何神奇的创造,无不感到一种难以满足的欲望,那是一位男士对一位美丽的恋人的爱”。甚至,当他因为得不到爱而绝望,投入到“连富有德行的僧侣也不可避免的罪过——贪馋”的怀抱时,也是“像投入到对艺术品的热爱和对音乐的崇拜之中”。
然而,他对艺术的热爱是与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相悖的。对七月王朝时期那些资产阶级暴发户来说,音乐只是那些音乐家的一种“糊口的”手段,戏院经理戈迪萨尔看重邦斯的,不是他的才华,而是邦斯编的乐曲可以给他招徕观众,带来滚滚财源;对爱慕虚荣,耍尽一切手段要让丈夫当上议员,乃至司法部长的德·玛维尔庭长太太来说,邦斯搜集的那些艺术品,那些稀世珍品,“纯粹是一钱不值的玩艺”,艺术痴迷的邦斯,完全是“一个怪物”。
在这些人的府上,邦斯老人经受着百般的奚落、嘲讽和耍弄,最终被逐出“他们的天地”,实在是不可避免的。在他们这里,没有艺术的位置,他们“崇拜的是成功,看重的只是一八三○年以来猎取的一切:巨大的财富或显赫的社会地位”。剧院的头牌舞女爱洛伊斯·布利兹图说得是那么一针见血:如今这个世道,“当老板的斤斤计较,做国王的巧取豪夺,当大臣的营私舞弊,有钱的吝啬抠门……艺术家就太惨了!”看来,邦斯由艺术家沦为“吃白食的”,这不能不说艺术本身的沦丧,而邦斯的悲剧,恐怕就是艺术的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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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人一旦染上了什么癖好,就给自己的心灵设置了一道屏障,任何烦恼,任何忧愁都可抵挡。
西尔凡·邦斯当初被国家派往罗马,本想把他造就成一位伟大的音乐家,可他却在那儿染上了对古董和美妙的艺术品的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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