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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戈登,生于1953年,美国实验后朋克乐队“音速青年”创始成员兼主唱和贝斯手,被视作女权主义力量的灯塔,有“后朋克女神”之称。
出现于纽约的“音速青年”,是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乐队之一,他们的传奇持续影响着独立摇滚和美国流行文化。戈登多年来在舞台上以神秘而疏离的气质著称,毫无女孩气,也不倒向男人气,与这支男性主导的纽约噪音乐队共同奋斗三十余年,更将自己的活动扩展至时尚、表演和艺术等领域,成为女性力量存在的鲜活证明。
2011年“音速青年”解散后,戈登组建了乐队“身体/头脑”(Body/Head)。2014年,出版艺术评论文集《这是我的身体吗?》(Is It My Body?),并在洛杉矶高古轩画廊(Gagosian Gallery)、纽约白色廊柱画廊(White Columns)、纽约303画廊(303 Gallery)举行个人艺术展。
戈登目前生活在马萨诸塞州北安普顿、纽约和洛杉矶。
译者:董楠,自由译者,翻译了诸多摇滚乐书籍和传记,包括:《此地无人生还》(No One Here Gets Out Alive,杰里·霍普金斯[Jerry Hopkins]、丹尼·萨格曼[Danny Sugerman]著),《滚吧,生活》(Life,基思•理查兹[Keith Richards]、詹姆斯•福克斯[James Fox]),《老美国志异》,(The Old, Weird America,格雷尔·马库斯[Greil Marcus]著),《披头士》(The Beatles,鲍勃·施皮茨[Bob Spitz]著),《穿越火焰》(Pass Thru Fire,卢•里德[Lou Reed]著),《聆听大门》(The Doors: A Lifetime of Listening to Five Mean Years,格雷尔·马库斯著),《大卫·鲍伊》(David Bowie: A Life in Pictures,克里斯·韦尔奇[Chris Welch]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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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作家或者画家不一样,乐手一旦登上舞台便无法逃避他人,甚至无法逃避自己。 ……。不久前,我正好学到“maskenfreiheit”这么一个词,意思是“面具所赋予的自由”。
我转得那么快,眼前的一切都模糊起来。这时你会忘记自己的身体,觉得自己完全被音乐攫住,就是这样的时刻,让巡演中所有的苦干、疲劳和厌烦都成为值得的。
我过去是,现在也仍然是那个把一切都放在心底,在音乐里释放全部的女孩。要不是这样,我可能会成为一个反社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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