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讲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
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美国,密苏里州。来自偏远农场的农家子弟、19岁的威廉·斯通纳进入州立密苏里大学学习农学。自一堂选修文学课为起点, 他的一生就此悄然改变。未来的斯通纳成为了一名大学老师,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在他生命的尽头,或许他可以坦然面对这个问题:你的一生,还要期望别的什么吗?
一部蕴含着真诚、激情与紧凑力量的小说,探究了历史洪流所忽视的人性之间的冲突、溃败与幸存,重新唤起思考每个个体独特存在的意义。作者约翰·威廉斯向世人展示了凡人中的勇者在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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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斯的写作显得澄澈、节制却准确。就像被打磨光滑的橡木上反射出本色、持久的光泽。它的行文结构潜藏得不为人察觉,且毫无瑕疵,像一栋房子,精妙绝伦到绝无仿制再建的可能。
《斯通纳》一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以不带一丝一毫悲喜的冷静洞察了生活本质的全部。它从本质上触及了预见期待的与真实体验的生活间的落差……《斯通纳》迟到五十年后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 ——《纽约客》
斯通纳活过,然后死去,如你我一样。他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就发生在你我面前,看似平淡。然而,写出这种“简单”却需要天才才能完成。读这本书是一本令人难过却又美妙的阅读体验。 ——《星期日泰晤士报》
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刻画了一个将追求智识当作对抗无意义的战争、拒绝与外部世界作廉价妥协的人的一生。它的意义或许不只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它简直是一部几近完美的小说,机构精巧,语言优美,故事动人,展示着一种夺人心魄的完美。 ——《纽约时报》
一件文学的珍宝。 ——《明镜周刊》
拥有超乎寻常的力量……直击生活的真相,语言清澈优美。它是一部献给所有热爱文学之人的传奇。 ——伊恩·麦克尤恩
一本精彩绝伦的小说,既丰富又忧郁,记录着伤痛与失去的同时也留存了美好温柔的时刻。这本小说完美展现了小说艺术的要素,它的叙事节奏与情节构架均堪称完美无缺。这本小说像一条河流,冷静而又流畅的平静笔调裹挟着磅礴延绵的力量。 ——亚当·福尔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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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威廉斯(John Edward Williams, 1922—1994),美国作家,诗人,学者。辍过学,当过电台播音,从过军。退役后入大学就读并获博士学位。
于1945年-1985年间在母校丹佛大学任教,教授大学英语及创意写作。曾编辑出版学术文集《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诗歌》,也创作过两本诗集。
一生只写了四部小说:《惟有黑夜》(1948)、《屠夫十字镇》(1960)、《斯通纳》(1965)、《奥古斯都》(1973,本书当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
对约翰·威廉斯的写作,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评论:“当我称之为‘绝佳’,我的意思是它们(《屠夫十字镇》《斯通纳》)已经超越了各自类型范围内的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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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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