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华教授于2018年在全面校订第二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新版本延续前作浓厚的文化品味,保留了原书的典故、历史事件等内容,同时又对上一版中部分过时的内容进行了删改,并且新增了“平等武装”“正义先于真实”“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自由裁量权在于通过适用法律来实现正义”四篇法律格言,将本书法律格言数量扩至27篇。
与以往版本不同的是,陈瑞华教授与出版社商议,将与正义女神相关的31幅彩色插图按时间顺序置于每篇格言之中,并配有详细的图解,让读者在阅读法律格言的同时也能看到“正义之美”,让本书真正成为“看得见的正义”。
本书在每一篇随笔前提炼出了本篇的金句,以便读者更为清晰地理解本书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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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和法律程序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曾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四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被教育部遴选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在正式的学术研究之余,致力于法律理念的普及和启蒙工作。在坚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前提下,更追求“做万场讲座”,努力向法科学生、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普通公众传播法律人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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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017 听取另一方的陈述
037 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之一)
053 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之二)
069 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083 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097 正义根植于信赖
113 既听取隆著者也听取卑微者
127 平等武装
145 正义先于真实
159 一事不再理
173 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
193 无救济则无权利
207 如果原告就是法官,那只有上帝才能充当辩护人
223 疑义时,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
241 任何人不得从其不法行为中获得利益
261 自由裁量权在于通过适用法律来发现正义
275 谁主张,谁举证
289 不能证明的事实就等于是不存在的
301 任何人均无义务指控自己
317 行使其权利的人,得视为不损害任何人
329 任何人在自己的案件中都不被视为可靠的证人
343 人的外部行为反映其内心秘密
357 谁来监督监督者
371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387 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刑事诉讼律不备,?即良民亦罹其害
401 公平游戏
419 刑事诉讼法是被告人权利的大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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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治与人治之间最为根本的区别之一,并不在于公民行为的合法性能否受到司法审判,而在于警察、检察官甚至法官代表国家实施的各种官方行为,能否受到司法审查的问题。
现代社会的诸多矛盾、冲突、争端,如果能被合理地吸纳进司法裁判活动的轨道,并按照法律程序的逻辑进行消解和处理,那么许多政治性的问题都可以化解为法律问题,公正的法院会替代政治权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公正的司法裁判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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