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学是一门规范科学。刑法上的规范分为举止规范和制裁规范。举止规范的目的在于保护生命、身体、财产等各种法益,制裁规范则旨在维护举止规范的效力。当举止规范被违反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而未为举止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成立刑法上的不法;当事人能够形成避免违反举止规范的相应动机,而却没有形成,则有罪责。 金德霍伊泽尔教授以规范理论为基础,对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犯罪的一般学说以及构成要件、违法性、罪责、错误、力图、过失犯、不作为犯、参加、竞合等犯罪论各基本领域进行了深入、平实、简易、全新的阐述。 德国刑法是世界刑法领域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刑法制度为很多国家所借鉴。本书由当代德国著名学者金德霍伊泽尔撰写,是一本以传授德国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为目标的教科书,也是德国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频繁引用、实现德国刑法教义学创新的极为重要的著作。本书内容完备,资料翔实,形式活泼,每节设有相应的问答题目,附有各种类型的案例,便于中国读者了解德国刑法的基础知识。
书 评:
著名学者推荐:
学术上的缜密,亦须与针对实践的清晰、简洁相结合,金德霍伊泽尔领会到了这一点。(《法学综览》,2007年第7期,第306页)
--德国学者格塞尔(Gossel)博士、教授
尤为出色的是该书在第三版中确立,并在第四版中继承的教学法。无论是对初学刑法者,还是对进阶者,我都无保留地推荐他们阅读或参考该书。(《犯罪学档案》,2011年第1、2期,第58页)
--德国学者贝尔斯特(Berster)博士
金德霍伊泽尔教授的《刑法总论教科书》在我国的翻译出版,使我们多了一个近距离观察德国刑法学的视窗。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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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德国波恩大学刑法学教授,当代德国著名公法学者。著述颇丰,本书是他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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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前言
第一编 刑罚法规
第一章 刑法在法体系中的位置
第1节 刑法上的冲突
第2节 刑法的正当性
第二章 罪刑法定和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3节 罪刑法定(构成要件之机能)
第4节 《刑法典》的适用范围
第二编 犯罪论通论
第5节 犯罪是一种规范违反
第6节 犯罪构造
第7节 为他人之行为
第三编 故意的作为犯
第三章 构成要件论的原理
第8节 犯罪的构成要件之概念和形式
第9节 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内容
第四章 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第10节 结果、行为和因果关系
第11节 结果犯中的客观归属
第12节 承诺
第13节 故意
第14节 故意的种类
第六章 违法性
第15节 基本原理
第16节 紧急防卫
第17节 正当化的紧急避险
第18节 正当化的义务冲突
第19节 推定承诺
第20节 其他正当化事由
第七章 罪责
第21节 基本原理
第22节 罪责能力
第23节 原因自由行为
第24节 免除罪责的紧急避险
第25节 防卫过当
第26节 基本原理
第27节 构成要件错误
第28节 禁止错误和针对免除罪责事由的认识错误
第29节 针对正当化前提条件的认识错误
第30节 基本原理
第31节 预备和力图
第32节 力图中的中止
第33节 过失
第34节 故意—过失结合体
第35节 基本原理
第36节 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第37节 纯正的不作为犯
第38节 基本原理
第39节 单独正犯
第40节 共同正犯
第41节 教唆
第42节 帮助
第43节 参加的力图
第七编 竞合
第44节 基本原理
第45节 行为单数
第46节 法规竞合
第47节 一罪和数罪
第48节 疑罪从无、选择确定和后置确定
关键词索引
刑法知识的传授和翻译(译者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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