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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纳(1939年-),先后以第一名毕业于耶鲁大学文学系(1959)和哈佛法学院(1962)。曾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手、政府律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和讲座教授。1981年出任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任首席法官),同时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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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已经打开局面;它在照亮法律制度的某些黑暗角落和指明通往建构性转变的道路方面取得的成就,足以使其成为法律思想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但现今将其纳入法律教育和实践是困难的。
法律相对于大多数可以认为是与之毗邻和贯穿其中的学术领域而言,是一个理论化不足的领域。 唯一通向真正科学的法律概念的进路来自其他学科,比如经济学、社会学和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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